服务协议

尊敬的用户:

您好!在您注册成为本平台用户前,请仔细阅读本协议条款。您进入注册程序并点击“同意”,即表示您与本平台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一、服务说明

本协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件用数字(电子)相片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出入境证件)和各省(市)有关部门对证件用数字相片的具体规定,由本平台与用户就证件用数字(电子)相片信息技术服务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文本。

其中:

用户,是指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用户、照相馆用户;照相馆是指在政府工商税务部门登记在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照相馆、办证厅照相点、保安服务公司、旅行社照相点等为群众提供照相冲印服务的行业机构。照相馆在为群众提供服务时,应按照《证件用数字相片服务行业(照相馆)行为规范》及《照相馆拍摄证件照服务规范》,明码标价、童叟无欺、热情服务,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照相馆向群众提供照相服务而收取的照相费用(如:照相、打印冲印贴表相片、设备耗材等费用),均属照相馆自身的市场行为,其收费价格多少由市场调节,与办证直通车证件用数字相片技术服务平台无关。但照相馆应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不应收取过高的照相费用。

本平台,是指办证直通车证件用数字相片技术服务平台及其授权单位;办证直通车证件用数字相片技术服务平台是中国电信广东公司旗下众多互联网特色便民服务内容之中的品牌服务项目。办证直通车为了解决群众“证照难”、“办证难”两大难题,统一相片技术标准,统一技术服务标准,搭建了电子相片服务平台和安全数据交换平台,提供“证照通”给用户免费下载,实现了与各相关办证部门的实时电子数据交换。平台负责证件用数字(电子)相片的技术服务,保证相片符合相关证件制证技术要求及电子档案要求,通过平台引入有效竞争机制,达成服务选择的多样性,在办证过程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

本平台向注册用户,即照相馆,收取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费用:所有法定证件数字相片技术服务收费:本地1.5元/张,省内跨区及外省2元/张,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驻澳门劳工证、外国人签证、渔业船员证、海事船员证以及回乡证2元/张,递交深圳社会保障卡、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3元/张,采集不成功一律不收费。

本服务,是指由本平台向用户提供的所有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证件用数字相片服务,证件用数字相片技术支持,相片存储,相片调用),实际提供服务以本平台业务说明为准。

本平台面向照相馆用户开放的服务时间为8:00-21:30,节假日正常上班。在服务时间内,照相馆均可递交相片。

二、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用户有权利依据本平台服务规划自主选择对应的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出入境证件、居住证、驾驶证等数字相片的技术服务)。

(二)用户有权利在使用本平台服务时通过平台客服电话、客服邮箱获得本平台相应的客服支持。

(三)用户有义务认真阅读相关证件用数字(电子)相片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标准》、《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标准》、《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标准》),以及本平台公布的各种业务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证件用数字相片服务行业(照相馆)行为规范》、《照相馆拍摄证件照服务规范》、《用户手册》、《操作指南》、《充值须知》、《常见问题》),熟练掌握相关技术内容,并严格按照规范服务群众,共同维护良好的行业信用体系,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

(四)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有义务按照本平台的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各项费用,用户的付费记录及账户余额以本平台计费系统产生的统计数据为准。用户的账户余额可以长期使用本服务,但如果用户单方面终止使用本服务而产生的账户余额,可联系平台客服申请退款。

(五)用户在使用本服务前,必须先行注册成为本平台的正式用户,并且同意:

1、用户有义务准确提供用户的真实、完整的资料。本平台若有合理理由怀疑用户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有权暂停或终止向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对此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用户有义务及时更新资料,如果因用户未及时更新资料导致本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用户有义务对账号安全负责,只有用户本人或被授权人可以使用,并在结束使用本服务时注销注册账号。未经本平台同意,该账号不可转借、转让、赠与、出租或出售他人;

4、用户有义务在帐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时立即通知本平台,对因用户使用不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由此对本平台产生不良后果的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5、用户有义务配备照片打印机(即热升华照片打印机或冲印设备)、回执打印机(即激光打印机)、数码相机、联网的电脑及相关工作人员,可提供现场拍摄、现场递交处理、现场打印贴表相及数字相片回执等服务,以确保为群众及时照相,保证服务质量。

(六)用户有义务自觉管理,严于律己,不得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否则本平台有权暂停或关闭其服务账号:

1、冒用、盗用、借用、购买他人注册账号;

2、恶意上传非证件用数字相片或修改过度变形的相片;

3、因相片品质差,滥用优检通道上传相片;

4、上传相片品质长期得不到保证(包括但不限于相片合格率长期低于40%);

5、利用信息不对称欺骗群众已超过服务时间或假借回执需要加急,故意拖延回执交付时间,骗取群众回执加急费用;

6、不给回执、伪造回执或者修改回执内容欺骗群众,导致群众办证受阻;

7、照相收费未明码标价,未列出各项收费明细,未在顾客接受服务之前双方协商好价格,假借各种理由乱收费、骗取群众高额费用,利用含糊、隐蔽的收费陷阱欺骗群众;

8、假借政府便民利民新政策,对新服务项目(如居住证)收取过高费用;

9、假借政府部门名义,以“XX指定照相馆”或“XX定点照相馆”的宣传误导群众,骗取高额费用;

10、同时办理护照和港澳台通行证,只需要递交一次相片,可复印回执办证,照相馆收取双份照相费用引起群众投诉的;

11、群众在相片处理成功后三天内遗失回执,需要补打回执,再次收取群众的照相费用;

12、因自身操作失误,递交错误的图像信息,导致群众办证受阻,为群众重新递交相片时加收服务费引起群众投诉的;

13、不按照《照相馆拍摄证件照服务规范》提供照相服务,接待群众时表情冷漠,言语简单粗暴,给群众留下服务态度恶劣的印象,引起群众投诉的;

14、确保人像的真实,不可对人像进行美颜或精修;

15、存在违反证件用数字相片技术服务工作相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凡是收到群众实名投诉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注册用户,一经查实,暂停其相片技术服务账号15个工作日,情节严重的,将关闭其相片技术服务账号,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七)用户有义务对本平台公布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字资料进行保密,未经本平台同意,在履行协议期间和协议终止后,均不得以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介绍产品、发布广告、参加展览)对外提供,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改变、散布、发行或发表本网站程序或内容,否则本平台有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用户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未经群众书面、口头、电子文本、电子数据等方式的授权,不得对群众的个人信息(不仅限于身份信息、肖像相片等)擅自进行买卖、宣传、修改以及其他商业手段的使用,否则用户须承担全部后果以及刑事责任,本平台也有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本平台权利与义务

(一)本平台有权利自主对本服务作出合理规划,不受注册用户限制,并按照相关资费标准向用户收取服务费用,对于没有按时缴纳相关费用的注册用户本平台有权中止为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二)本平台有权利根据业务需要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存储、调用)注册用户上传到本平台的数字(电子)相片,为相片本人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三)本平台有权利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并以在本平台网站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用户;若用户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表示用户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用户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用户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四)本平台有义务对用户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遇到的与本服务有关的问题及时作出回复。

(五)本平台有义务监督用户的相片技术服务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行业信用体系,敦促用户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

(六)本平台有义务维护整个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注册用户能正常使用本服务;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用户无法使用各项服务时,本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本平台在网站/客户端公告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2、电信运营商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3、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平台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4、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七)本平台有义务对用户的注册信息保密,在未获得用户许可前不得作为其它商业用途以及透露给第三方,但下列情况不在此承诺范围内:

1、用户允许披露这些注册信息;

2、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规定要求披露用户的注册信息。

3、根据行业服务特点,依据本平台业务规划认为有必要公布的。

四、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一)当用户向本平台提出注销账号,经本平台审核同意的,本平台可注销用户的账号,本平台与用户的服务协议关系自动解除,注销账号后本平台有权保留用户的注册信息以及使用记录。

(二)如果发现用户有违反本协议规定或违反相关法律的行为,本平台有权单方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并向用户发出通知。

(三)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本平台停止提供用户所对应的服务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因该种情况终止本协议的,本平台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该提前发布公告,并提出合理解决方案。

五、用户信息保护

1、保护用户信息是平台的一项基本原则,平台将会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未经用户许可平台不会向第三方公开、透露用户个人信息。平台对相关信息采用专业加密存储与传输方式,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

2、您在注册账号或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信息,例如:为向您提供账号注册服务或进行用户身份识别,需要您填写手机号码或邮箱;若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有特殊规定的,您需要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若您提供的信息不完整,则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3、一般情况下,您可随时浏览、修改自己提交的地址、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但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如找回密码服务)的考虑,您可能无法修改注册时提供的初始注册信息及其他验证信息。

4、平台将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免您的个人信息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

5、未经您的同意,平台不会向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对于平台会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及您享有何种权利,您还可以阅读《用户隐私保护指引》予以进一步了解。

六、适用范围

(一) 本协议由本协议条款与本平台公示的各项业务说明组成(包括但不限于《证件用数字相片服务行业(照相馆)行为规范》、《照相馆拍摄证件照服务规范》、《用户手册》、《充值须知》等),相关名词可互相引用参照,如有不同理解,以本协议条款为准。注册用户对本协议理解和认同,即对本协议所有组成部分的内容理解并认同,一旦用户使用本服务,用户和本平台即受本协议所有组成部分的约束。本协议部分内容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违法的,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效力。

(二)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三) 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给广州仲裁委员会根据其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解决。争议处理期间,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不受影响的各项条款。